通知公告
正常用印
发布时间: 2023年01月02日 访问次数: []


请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印,周四下午暂停。


【用印时间】

星期一: 上午09:30——11:40,下午14:30——17:30

星期二、三、五: 上午08:00——11:40,下午14:30——17:30

星期四: 上午08:00——11:40下午暂停用印


【用印地点及联系方式】

     颂恩楼171718用印室,负责人:张老师,办公电话:2188599。


【携带材料】

 1. OA签批文件(电子批文):厦门大学签报阅办单(OA审批界面打印)、用印材料。

    2. 纸质签批文件:用印申请表或纸质版校内公文送审稿、用印材料。


  【用印要求】

     1. 须使用校印、校领导签字章/名章的材料,经主管部门审核,报校领导或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,方可用印。

     2. 用印材料内容必须与审批通过的材料完全一致,若更改须重新审批。

  3.用印材料若需加盖骑缝章,请保证每样材料至少一份不装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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